《武汉市2017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10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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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规〔2017〕11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2017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2017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8日

武汉市2017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

为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城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全面深入推进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突出抓好细颗粒物(PM2.5)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控制二个重点,全力打好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移动源排放监管三大战役,促进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全面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改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8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5微克/立方米。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重点减排项目提档升级

1.全市煤电机组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快2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于2017年6月底之前完成,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1#、2#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于2017年9月底之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对没有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者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的煤电机组,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需核减发电指标的煤电机组名单,结合全市电力需求状况,报请省相关部门核减其发电指标。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

3.加快水泥行业企业提标改造,自2017年1月1日起,水泥行业企业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者不能稳定达标的生产工序实施停产整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

(二)推进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

1.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订推进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汉炼焦、烧结、生铁、粗钢等产能压减的工作方案,并于2017年6月底之前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加强对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排放监管,严肃查处超标排放行为,督促其完成7#焦炉废气排放整治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完成35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各区人民政府

4.2017年5月底之前各区人民政府分别制订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对小家具、小塑料、小洗矿选铁、小食品加工等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大气污染严重的小型加工制造企业和作坊等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限期整治后不能达标的实施关停或者搬迁。2017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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