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02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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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组织制定了《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新需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和健康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本市坚持中西医并重,不断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实施两轮中医药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传承弘扬海派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内涵建设,“十二五”规划目标全面完成,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国际化发展等位居全国前列。

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推动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级提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区县均设有公立中医医疗机构,95%的综合医院设有中医临床科室,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科,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34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全科医师占全科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所有区县均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24家综合医院创建成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中西医临床协同有序推进,实施综合医院中医药专项。积极推进中医药融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制度,“治未病”服务在全市普遍开展。

中医药传承创新进一步推进,学科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在全国率先启动中医流派传承研究工程,初步构建以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为核心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并产出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搭建国家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海上名医传承高级研修班”和“中医药学术共同体”为抓手,创新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模式。开展第三届上海市名中医评审。深入开展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和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中医住院医师和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中医临床人才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实施各级各类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计划,率先开展中医专家社区师带徒项目、基层非中医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规范化培训。

全行业监管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质量提高。进一步完善中医药质量控制体系,增设7个质控组,实施学科层面的质控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中药药事管理,组织全市中医医院开展中药药事规范建设,加强膏方和中药煎药服务规范,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局探索委托中药行业协会参与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煎药管理。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管评价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综合评价工作并制订出台《上海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评价结果的利用,强化常态化行业监管和引导。探索中医药服务信息公示工作,推动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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