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印发(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18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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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国家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2015年,国务院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5〕42号),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作为一个整体实现了主体功能区国土空间全覆盖。根据《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504号)要求,编制本规划。

天津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海洋作为战略发展空间、对外交通要道和能源资源储库,对天津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编制天津市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是落实《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天津近岸海域整体功能定位的具体途径,对于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实现“一基地三区”的定位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全面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增强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确立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管理理念,全面推进海洋综合管理改革创新。

本规划是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开发和有效保护天津市海洋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海洋空间开发的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有关部门和滨海新区必须切实组织实施,严格贯彻执行。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天津市依法管理的海域及海岛,总海域面积2146平方公里。规划推进实现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时限是2020年,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要求、形势变化和监测结果适时调整修订。

第一章天津市海洋空间开发的基础

第一节自然状况

市域概况。天津市位于北纬38°34′—40°15′、东经116°43′—118°04′之间,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海河流域下游,东临渤海,北依燕山,与北京市和河北省接壤,腹地辽阔,全市土地面积11919.7平方公里,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

自然地理。天津海域处于天津市东部,渤海西岸,渤海湾的顶端。海岸线北起津冀行政北界线与海岸线交点(涧河口以西约2.4公里处),南至歧口,岸线全长153.67公里,管理海域面积2146平方公里,全市唯一海岛——三河岛位于永定新河河口。

自然环境。天津沿海地势平坦,属冲积海积低平原,海岸为典型的粉砂淤泥质海岸。气候四季分明、多风少雨、日照充足、蒸发量大,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与海洋过渡型季风气候区。是海河水系和蓟运河水系的入海口,自北向南汇集9个河口及渠口。附近海域的潮汐为不规则半日潮,潮流通常为回转流,海浪以风浪为主,海水交换能力较弱。主要海洋灾害包括风暴潮、海浪、海冰、赤潮等。

海洋资源。天津海洋资源丰富,优势资源包括港口资源、油气资源、盐业资源和旅游资源。拥有我国最大的人工港——天津港,目前拥有万吨级以上泊位119个,货物吞吐量居全球第4。附近海域石油天然气资源丰富,已探明石油储量超过1.9亿吨,天然气储量638亿立方米,其中大港油田和渤海油田是重要的沿海平原潮间带和海上油气开发区。天津是我国最大的海盐产区之一。滨海旅游资源较为丰富。邻近的渤海湾海域一度是重要的海洋经济水产物种的繁育区,渔业资源种类有80多种,主要渔获种类有30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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